我是安徽潜山县的残疾军人王焰,1998年在江苏南京花旗营当兵,2003年7月在江苏高邮抗洪期间突发左臀部疼痛,无法行走,后被81医院确诊为强直性脊柱炎,并被部队评定因病六级伤残,发残疾证退伍,但当时我不知道因公因病的区别,后来回到潜山县后才得知因病无法安置工作,为此自己更改了残疾性质因公六级,并顺利安置了工作,但在2007年左右成为了一名中国精神控制实验的受害人,我多多次到安徽省民政厅、民政部及北京相关部门求助并讲明真相,但还是被慢性毒药残害的全身是病,还被政府强行抓进安庆市精神病院,关键是2014年民政部统一换新版残疾军人证,潜山县民政局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换了一个因病六级残疾证,上面还注明因公精神分裂症,这种带有明显侮辱性的证件,我当时就没有接受,让他们办因公六级残疾证,但到现在还在拖着不办,为此,我想请教律师,像我们这样的情况该怎么用法律维权,如果连我们这样的人都成为实验对象,这个国家给人民还能带来什么?潜山县民政局电话05518958772(优抚股),我王焰本人15055472117博客——http://www.1339624141.tumblr.com/ |